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宣汉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准确率、完成率。力争实现“一次申请”高质高效通过的目标,全力提升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精准度、平稳性和满意率。为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并结合我县实际,现拟对申领对象较为集中的县级部门(单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人到各单位集中建档、申领。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迅速梳理本单位(系统)所有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包括在职和退休),认真填报《宣汉县县级部门(单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摸底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4月12日前反馈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巧红,191****3168;QQ:51189****)
2.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落实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此项工作,将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填报在附件上(详见附件),并同时反馈。
3.具体到各单位集中办理时间,待《摸底统计表》归集后,根据各单位申领对象情况列出具体集中办理时间表,各单位根据时间表再分别通知集中办理。
中共宣汉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