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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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普陆8预探井钻井工程

宣汉县清溪镇长青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

普陆8预探井钻井工程位于宣汉县清溪镇长青村,新增临时占地面积约7200平方米,新建120m c 60m井场,井别为预探井,井型为定向井,设计井深3584m(垂深)/3620.45m(斜深),钻井目的层位为须二段、须三段致密砂岩气和千一段、自流井组,完钻层位为三叠系须家河组;建设200m的进场道路,配套建设排污池1000立方米(包括污水池和清水池)、放喷池300立方米、泥浆罐、油罐以及排水沟等设施。总投资4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井场四周设置排水边沟,合理设置放喷池及污水池,并做好防腐防渗防雨淋处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废水预处理后应满足回注标准,由罐车运至毛开1井回注站回注。压裂返排液经中和预处理后会同洗井废水、初期雨水送放喷池、污水池暂存,由罐车拉运至大湾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运毛开1井回注站回注。生活污水经井场环保生态厕所处理达标后排放。

落实废水收集池的雨污分流和防雨、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废水外溢、渗漏;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实施全过程监控,避免违规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采取封闭施工,密闭运输,车辆进出场前需做除尘处理,实时洒水降尘。钻井过程中采取喷淋降尘,抑制粉尘污染。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合理安排压裂作业,避免夜间扰民;测试放喷之前,应按要求及时疏散500m范围内的居民,减少噪声影响。

4.施工期采用清洁化操作平台,并采取泥浆不落地措施。空气钻岩屑及时拉运填埋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弃泥浆与常规钻产生的废岩屑采用清洁化操作平台,并采取泥浆不落地措施,按照《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达市环办发〔2021〕24号)要求,就近交给依法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利用和处置相关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评批复、具有处理处置相应固体废物能力并配套建设有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地方环卫部门处理。

2

宣汉县XS18芭蕉镇至清溪镇段公路改建工程

芭蕉镇、三河乡

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

宣汉县XS18芭蕉镇至清溪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芭蕉镇小口湾,止于三河乡与清溪镇交界处茶店村,线路长26.2km,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km/h,沥青砼路面。工程总投资约276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0.8万元。

1.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案及施工时段,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料场及堆土场,并采用防尘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密闭方式装运,严禁抛撒施工垃圾,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时-6:00时)在敏感点处施工作业,确保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4.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宅既有设施收集处理。

5.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土石方尽量回填利用,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应运至项目指定弃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弃渣场采取先挡后弃方式,完工后回填表土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对弃渣场进行绿化,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3

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草坝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泉大桥桥梁工程)

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

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

双龙泉大桥工程位于宣汉县龙泉土家族乡前河干流,桥梁起点接线位置右岸经引道沿山坡沿展与现有通村公路连接,跨前河后终点于左岸经引道与库区复建公路K12 037小石溪1号大桥连接,桥梁全长175m、宽9m(车行道宽6.5m、两边人行道及栏杆各宽1.25m),采用拱式桥型方案直接跨过河道,布跨采用120m的等截面箱型拱,拱箱高2.2m,拱上桥面采用梁式结构,下部构造采用重力式桥台,不设置中墩构造,桥面设计高程589.41m,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时速20km/h。工程总投资约28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5万元。

1.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结合工程周边敏感目标分布,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案及施工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临时堆土场,并采用防尘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密闭方式装运,严禁抛撒施工垃圾,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时-6:00时)在敏感点处施工作业,确保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4.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防渗旱厕处理后委托专门公司清掏并外运至巴山大峡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各项废水直接排入河流。

5.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土石方回填利用,无弃渣外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禁止各项固体废物排入河流。

6.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项目临时堆土场采取先挡后堆方式,完工后回填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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