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案件名称 | 基本案情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1 | 宣汉县马渡加油站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和参与本站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 2022年3月7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对宣汉县马渡加油站进行“护安2022”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和参与本站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3月14日 | 责令限期改正,对管理人员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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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汉县普光镇桂逢军烟花爆竹零售门市超量储存违法行为案 | 2022年3月2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对宣汉县普光镇桂逢军烟花爆竹零售门市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 3月18日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肆仟元罚款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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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汉县峰城镇何桂芝烟花爆竹零售门市未经许可变更经营场所案 | 2022年3月1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对宣汉县峰城镇何桂芝烟花爆竹零售门市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 安全隐患:未经许可变更经营场所。 | 3月18日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肆仟元罚款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4 | 攀科药用包装(四川)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占用、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案 | 2022年3月1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对攀科药用包装(四川)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 1、制瓶车间和质检室内未安装应急照明灯、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无标志; 2、拉管车间办公设备和生产设备占用和堵塞安全通道。 | 3月23日
|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