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二、申请条件
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人员
三、申请材料
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四、办结时限
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受理时间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 ---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受理窗口及受理地址
宣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大厅窗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复核→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