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保险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办事指南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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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二、申请条件

  已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人员

  三、申请材料

  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四、办结时限

  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受理时间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 ---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受理窗口及受理地址

  宣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大厅窗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复核→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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