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坪镇扶贫项目相关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南坪镇
发布日期: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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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府发〔2021〕9号

  各村(社区):

  为确保我镇扶贫项目工作持续、稳步推进,确保我镇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巩固及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镇扶贫项目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借鉴执行。

  一、依据

  南坪镇扶贫项目相关业务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川办发[2010]53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扶贫项目建设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64号)、《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达市发改委[2019]234号)、《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宣府发[2019]11号)等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细则内容及程序

  1.村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遴选会议记录(时间在计划文件下达前1个月左右)

  2.填报村级申报表(无需乡镇盖章)

  3.遴选项目公示7

  4.乡镇将所有村(社区)申报表汇总公示

  5.项目绩效申报表

  6.绩效目标审核表

  7.乡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计划的报告

  8.下达项目计划(下达后即可进行设计预算)

  9.镇、村、实施地三级项目计划公示(计划文件下达10个工作日内,公示30天)

  10.资金文件

  11.资金三级公示(资金文件下达10个工作日内,公示30天)

  12.预算出来后进行编审报告或者财政预算评审(财评预需50万以上)

  13.会议记录建设内容及成立小组(不允许在职村干部担任理事会成员,理事会包含理事长、建设领导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

  14.编制实施方案,并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15.乡镇上报实施方案恳求批复,附实施方案和受益户花名册(基建类项目可能有非贫困户)

  16.主管部门批复

  17.批复后的实施方案公示,村、镇、实施地三级公示

  18.随机抽选公告(项目总投资由编审报告或预算评审下浮8%作为中选价及合同价)

  19.随机抽选方案(乡镇分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资质审查时间与抽选会最好不在同一天,50万以内的项目保证金交乡镇财政所或村帐)

  20.资质审查

  21.随机抽选会

  22.中标通知书(当场发放)

  23.中标公告(要明确保证金缴纳时限)

  24.凭保证金单子签合同

  25.前中后照片,同一地点同一参照物

  26.乡村初验不要求设计单位签章

  27.申请县级验收报告

  28.县级验收及满意度调查问卷(县级验收的同时抽查农户并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当事人要签字)

  29.县级验收后项目竣工公告,村、实施地分别公示,当年度末村汇总公告

  30.镇汇总全年完工情况公告(村镇年末公告可不放入资料内)可统一存放。

  31.项目交接表(县级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章要完整)

  32.公示牌(50万以下)、公示碑(50万以上)

  33.后期总结及管理办法(业主单位明确专人管护)

  34.绩效目标自评表、监控表、

  35.自评报告

  36.报账资料(签章完整的报账审批单、税票、完税证明等)

  三、要求

  业主单位务必落实专人并发动本村村民及项目监督小组、村社干部共同监督项目施工方,若发现施工方存在偷工减料、故意拖延工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立即上报,一经查证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取消其在本镇范围内的投标及施工资格。

  四、后续完善

  我镇会持续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项目实施相关程序和业务,确保我镇项目实施合法合规,争做群众满意的良心工程。

  南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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