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红峰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原则上在本村林区就近居住贫困户。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欣 党委书记、
廖 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智生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小斐 党政办主任
曹盖杰 财政所所长
杨 涛 扶贫办副主任
杨 林 林业工作人员
蒲朝军 林业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红峰林业站,由杨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选聘基本原则
1.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到户、突出重点、自愿公正、统一管理”原则。
2.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最多选聘一人为生态护林员。退伍军人、贫困程度较深的贫困家庭优先考虑。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天然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集体公益林和林区面积较大的森林为管护重点,集中安排。
4.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聘。
5.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镇林业站统一管理,不跨村聘用,只能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四、选聘名额的分配和实施目标
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让更多贫困人口参与到生态护林中,实现脱贫和生态管护双赢,为全镇整体脱贫贡献力量。分配名额为:厅房村6人,白雪村7人,桥河村10人,垭口村10人,石堡村10人,石龙村9人,龙口村10人,石场村6人,仙寨村7达州村7人,双凤村5人,红沿社区2人,凤鸣社区9人。
五、选聘条件及业务培训
1.、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2)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对象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3)年龄18—60周岁,常年在家,特殊情况不超过65周岁;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5)培训后能够使用四川省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即报系统(以下简称“即报系统”);
(6)熟悉管护责任区及周边的林情、草情、村情、民
情;
(7)上年度选聘的生态护林员认真履行巡护职责,年
度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2、业务培训安排:生态护林员的业务培训遵循实地集中原则,镇林业部门牵头,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全傎生态护林员每季度开展业务培训一次以上。
六、生态护林员管理
镇扶贫办负责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配合镇林业部门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每人管护面积800亩以上,生态护林员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合同,集中统一管理,村民委员会协助镇林业部门负责生态护林员日常监督管理。
管护补助标准。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由中央、省级财政拨付,根据全镇建卡贫困户分布和管护面积等因素,确定生态护林员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年,资金实行每月考核发放一次,并由县财政局打卡直发。
七、工作要求
这次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镇聘、林管、村用”的原则,把准政策,及时开展工作,认真对照生态护林员的选聘条件、选聘程序,结合下达的指标,完善相关资料,并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资料交镇林业部门。若在这次选聘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