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金镇2022年度春耕护农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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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府发〔2022〕25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随着春耕农忙时节即将到来,农村集体务农出行安全风险隐患逐渐突出,农村地区“五小四无”和农用车(机械)上路行驶现象将给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成风险隐患,为有效做好农村道路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宣汉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春耕护农活动方案的通知》(宣道安办〔202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特点及规律,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黄金镇2022年度春耕护农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有序做好农村春耕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五小四无”和农用车(机械)的管理,确保我镇春耕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委政府决定从2月14日起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耕护农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县各级关于加强春耕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镇交管办、新华派出所、普光交警中队、镇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动机制作用,以农村低速货车、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五小车辆”和无号牌、无行驶证、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四无”车辆违法上路为重点,主动靠前做好服务,联合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路面管控、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等措施,积极回应疫情防控期间春耕生产人民群众交通需求,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道路交通保障两头兼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耕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护农活动,使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农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涉农”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特别是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步骤内容:

  从2月15日至2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谋划部署,宣传发动(2月15日—2月28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严格落实属地和监管责任,切实将护农活动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有效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五小四无”车辆以及农用车辆(机械)管理工作,务求实效。抓住重点人群,搞好宣传教育。针对春耕季节特点,要把“五小四无”车辆、农用车(机械)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农村群众作为重点宣传群体,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采取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灵活多样、接地气等方式方法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朋友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增强拒乘违法车辆的自觉性,确保春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隐患整治(3月1日—5月15日)

1、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一是重点驾驶人筛查。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以“五小四无”车辆等驾驶人为重点,组织力量深入村组逐户上门进行筛查,建立完善每名农村驾驶人的基础台账。二是重点车辆摸排。要统筹综合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深入各村(社区), 全面排查、掌握春耕生产期间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农资物种运输车辆的出行的时间、线路及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建立重点车辆管理台账。三是加强交通隐患排查。通过组织力量对交通事故易发和多发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急弯、陡坡、临水等处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道路路侧护栏缺失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时限、整改单位、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最大程度的消除事故隐患。

  2、加强道路违法行为整治。一是交管办要与新华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沟通协作,联合行动,采取严厉整治“五小四无”违法载人、灯光装置不全、无牌无证、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挂车无放大号、低速载货汽车超载、农村面包车超员、农用车(机械)上路违法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报废拼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遏制因农用车违法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二是要将载货汽车和变形拖拉机及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机动车、拖拉机登记、检验等环节,要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标准,对不按规定进行粘贴的车辆和拖拉机,不予登记,年度安全性能检验时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切实按照公安部下发的粘贴规范和示例的要求进行粘贴;粘贴前,要对车身粘贴处进行清洁,确保粘贴牢固;拖拉机挂车至少要粘贴4条,做到上下、左右对称。对装载化肥、种子、农药、薄膜等农资运送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三是推动派出所、交警中队共管模式和“两站两员”建设,农村“两站两员”重点加大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5时驾驶员春困高发时段的劝导力度,拓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 APP应用,确保上路车辆安全。同时,强化联勤联动,加强行人上高速公路的专项治理工作。四是针对“清明”“五一”期间扫墓祭祀、短途出游、踏青等活动出行集中,农村道路交通出行增加,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辖区各墓地周边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安保工作到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认真分析掌握易发生拥堵的点段和时段以及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情况,提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疏导分流方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安全。

  (三)第三阶段:加强督导、总结验收(5月16日—5月31日)

  党委政府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开展春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护农活动进行检查验收,现场发现、整改问题,认真总结护农活动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护农活动努力的方向,要按时上报护农活动总结,确保护农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通村组公路建设步伐加快,给农民群众带来实惠的同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农业生产季节交通安全问题更加凸显。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护农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护农活动,务求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镇成立全县春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护农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肖锋任组长,副镇长朱智猛副组长,综合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春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护农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护农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镇村两级要组织建立健全交通执法、安全监管、交通协管、交通劝导、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五支队伍,建立健全镇交管办、镇综合服务中心、新华派出所、普光交警中队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实现春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护农活动既定目标。

  (四)依法处罚,宽严相济。一方面,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严控、严查、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另一方面,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为主,尽量不滞留运输春耕农资的车辆,坚决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

  (五)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专人报送春耕期间工作情况,内容精炼简洁、数据真实准确。每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次日报送,重要情况、典型经验随时上报,工作总结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送。(联系人:杨晓东联系电话:1848185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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