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严格监管,同时不断探索社区矫正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对老弱病残社区矫正对象施以人文关怀。近日,宣汉县司法局深入马渡关镇为3名年老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入矫报到手续。
县司法局收到县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马渡关镇辖区村民任某某、欧某某和于某某的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后,第一时间通知该3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入矫报到手续。但该3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年纪较大、身患疾病、行动不便,若自行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非常困难。为防止其入矫报到超期,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会同马渡关司法所到马渡关镇社区矫正对象任某某、欧某某和于某某家中办理入矫宣告手续。
在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入矫谈话,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家庭情况以及身体状况并,现场办理了入矫宣告手续,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
针对该3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马渡关司法所为其量身制定了“送教上门”的矫正方案,定期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入户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对他们进行教育谈话及心理辅导,走访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管规定,鼓励其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学习,倾力修复社会关系,及早融入社会。
近年来,宣汉县司法局积极继续践行人性化执法理念,为老弱病残办理上门入矫服务40余人次,开展救助帮扶15人次,将人文关怀融入法理,彰显司法温情,有效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