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光镇委员会 普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光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普光镇
发布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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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结合普光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普光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普光镇委员会普光镇人民政府

  2022110

  普光镇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相关精神,结合《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汉县秸秆禁烧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制定(试行)的通知》(宣治理领导小组〔2021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突出重点、严格措施,施铁腕、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形成源头有效管控、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秸秆禁烧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22110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实施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禁烧,按照有火必禁、有烟必查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范围内禁烧工作,确保全镇白天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缕烟、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常态化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落地,结合镇领导包村、干部驻村等实际,成立普光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郭全、向波同志任双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由郑炬同志负责协调指挥调度。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按照包村原则,负责推进包村秸秆禁烧调度(详见附件),驻村组长及工作队员由包村领导负责分配到村上各组协调开展工作。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其余村常职干部、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二)各包村领导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总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领导负责驻村工作组队员分配到组,驻村工作组和各村(社区)工作组负责做好秸秆禁烧逐组、逐户落实宣传工作;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高速可视区域、场镇周边等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各村(社区)要认真统计每个地块的种植户信息,将生态护林员纳入秸秆禁烧包片责任人,确因人力不足的村(社区),可聘用本地党员及责任心较强且身体素质较好的群众,镇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村(社区)主体责任,统筹协调、上下联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禁烧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充分利用LED、广播、走访、会议、微信群、QQ群等多形式多频次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讲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在宣传上流于形式,走过场,出现辖区群众未参会、未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不知晓秸秆禁烧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抓好责任落实,强化防控措施。各村(社区)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全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镇领导包村、驻村队员和村干部包组,小组干部包户,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重点围绕全镇高速路段可视区域、四大区域场镇周边等重点地段,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田地不见余烬。

  (四)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监委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敢于执纪亮剑,对拒不落实工作措施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包片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镇督考办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进行考核,镇政府日常巡逻发现一起,根据村规民约对农户进行罚款,片区负责人罚款50元,连续出现两次约谈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县上日常督查通报一次,根据村规民约对农户进行罚款,片区负责人罚款100元,连续出现两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给予停职处理;重大迎检任务和保障期间出现秸秆焚烧问题,根据村规民约对农户进行罚款,片区负责人罚款200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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