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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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教科基〔2021〕20号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督导室,各中小学: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加强我县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中小学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保障“三个时间”

  (一)保证学生必要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二)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严禁以组织晨读等形式变相提前上课时间。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临时性或经常性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安排好早上执勤教师,强化对提前到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切实负责好学生到校后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考虑季节变化等因素,合理设置和调整作息时间。

  (三)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三、落实“两个规范”

  (一)严格规范作业管理

  各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市、县关于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统筹学生家庭作业时间、形式和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同时,各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指导学科教师在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的基础上,精心设置各科作业,精准布置各科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学科教师要充分利用自习课、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作业时间过长而挤占睡眠时间

  (二)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教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为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营造良好环境。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四、明确“三方责任”

  (一)学校要做好睡眠管理的组织者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提升学生睡眠管理效。一是不断完善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拓展综合性、实践性、互动性课程,让学生学习张弛有度。二是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引导家长、学生重视科学睡眠,强化家校协作。

  (二)教师要做好睡眠管理的指导者

  教师要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将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放在首位;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及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居家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三)家长要做好睡眠管理的协同者

  家长要正确认识到孩子的个体发展情况,避免给孩子增加过重的课外负担,导致孩子睡眠时间不足、心理压力过大等问题。家长要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居家作息时间,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的前提下,带领孩子进行劳动、锻炼、阅读等课外活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主动学习科学的睡眠方法,了解解决睡眠问题的具体策略,提高孩子睡眠质量。家长要以身作则,坚持做到不熬夜、睡觉前不玩电子产品等,为孩子做好榜样示范。

  五、强化督导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加强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强化宣传,指导家长和学生了解科学睡眠相关知识,同时加强作业管理,学生课业负担管理等工作,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教科局将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办学质量评价。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对群众反映并查证属实,在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上不作为,学生课业负担重而挤占睡眠时间的学校,将严肃问责处理。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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