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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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2248)、《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七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农函2021231)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我县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收集上报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发生区域、危害程度等基本信息,明确空间分布格局并研判扩散趋势,全面掌握我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概况,建立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档案,完善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准确评估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县农业经济、生态环境的影响,研判县内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为科学防控外来物种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农业外来入侵植物(213种)、农作物外来入侵害虫(53种)、农作物外来入侵病害(41种)、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14种)和新发现农业外来入侵物种。

  (二)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包括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田、渔业水域等农业生态系统。

  (三)普查时间

  20221231日前。

  (四)普查技术路线

  依据农业农村部提供的我省外来入侵物种清单,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文献查询,通过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法,确定当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并开展实地踏查和样方调查。掌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结合重点入侵物种调查,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种类、空间分布、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发生面积等基本情况。分析对经济、生态和社会的风险与威胁,形成外来物种普查报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物种调查。县水产局、县植物检疫站根据上级重点调查安排情况和本区域特点以及危害情况自行组织开展重点物种补充调查。

  三、普查实施

  2022年完成全面普查,启动数据录入与审核、开展质量核查等工作,2023年开展成果核查与总结。

  (一)制定普查清单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股、畜牧渔业股协同县水产局、植物检疫站按照本实施方案完成普查清单梳理,踏查线路确定、样方确立、普查人员的确定、培训;资料准备工作;完成并报送普查清单(附件1-21-2-1)与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有关的农业生产基本情况(附件1-21-2-2)。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培训股汇总县水产局、植物检疫站的普查清单和基本情况于2022315日前报送市局。

  (二)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1.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病虫害普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股协同县植物检疫站按照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调查技术规定、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调查技术规定,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踏查,并填报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踏查记录表;根据踏查情况开展样方调查并填报标准样地调查记录表、诱捕法调查记录表。

  2.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股协同县水产局按照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技术规定,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踏查并填报踏查记录表;根据踏查结果确定采样点,开展采样点调查并填写采样点调查记录表,每个县至少选择2条河流,2个大型水库(湖泊),沟渠水田各5个开展采样点调查;完善影像拍摄、标本采集鉴定工作。

  在普查中新发现的普查清单以外的农业外来入侵物种要及时增添,并对新发现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病虫害和水生动物拍摄影像、制作标本。

  县农业农村局普查负责人审核县植物检疫站、县水产局的普查数据于2022920日前报送市局。

  (三)重点物种重点区域调查。

  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由专业机构进行。在我省设置外来入侵物种详查点1310个。其中外来入侵植物详查点630个,详查物种40个;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详查点545个,详查物种33个;外来入侵水生动物采样点135个(重点物种重点区域调查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另发)。

  (四)数据报送

  县水产局、县植物检疫站按照技术规定要求认真填报踏查和样方调查数据,数据填报为普查信息系统和纸质件。

  严格落实责任,上报材料需要普查员、质控员、县农业农村局普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数据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保存好原始资料。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逻辑性和可追溯性。

  做好数据保密工作,任何人和单位未经批准不能随意泄露和发布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20223月上旬召开全县普查工作推进会,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普查基础数据质量核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查进度推进会,加强普查工作督导。第4季度县级完成普查面上调查的踏查和样方调查、数据整理录入、数据加工、入库。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将根据县水产局、县植物检疫站普查各乡镇(街道)进展情况,开展数据审核入库工作,做到完成一个审核一个。县农业农村局年底召开普查数据审核总结会。

  四、普查分工

  (一)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全县普查牵头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聘请技术专家,编写县级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省上相关单位开展重点调查工作等。

  (二)县水产局、县植物检疫站

  县水产局承担全县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任务(畜牧渔业股指导),县植物检疫站承担全县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病虫害普查任务(种植股指导)。并分别负责选聘与配备普查人员,收集整理普查基础资料,编写现场踏查方案,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开展面上调查,录入、校核普查数据信息并按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培训股。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负责本辖区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前期摸底调查工作,结合文献查询,通过问卷调查等方法,确定当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协助县级单位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野外作业等工作。

  五、加强质量控制

  县水产局、县植物检疫站是我县普查质量控制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县、市、省、国家四级联动质控要求,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在调查过程中做好数据采集,现场数据采集应支持纸质表格和在线填报等。影像资料拍摄应包括每个样地的生境照一张、样方照一张、外来物种整体照一张、特征照3-5,照片上有自带地点、日期、经纬度等信息。

  二是县水产局、县植物检疫站按照植物、植物病虫害及水生动物分类别、全过程、全岗位质控,对踏查区域划分、踏查轨迹、现场调查技术规范以及数据报表进行核查,对普查样方调查结果随机抽查,并审核分析汇总数据。

  三是建立逐级审核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要确定相关专业的专家承担相应的审核工作,每一级审核不通过的,需要重新普查。

  四是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县、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五是做好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管理。县级普查机构应制定选聘办法,遴选任用身体健康、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普查岗位。

  六是做好数据核查。省、市、县组织专家对普查数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分别为10%20%2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提高认识,把普查工作列入当前农业重要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职能股室、县水产局、县植物检疫站具体抓,各乡镇(街道)配合抓,着力构建组织实施体系,任务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统筹科培、种植、畜牧渔业、水产、植检等业务力量形成普查合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技术支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我县要组建宣汉县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病害、害虫、水生动物普查专业队伍,制定符合本地的技术方案。发挥好专业技术力量,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质量控制要求、规范普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技术专家组,负责本区域普查技术支撑,加强普查技术方案、样方调查、数据填报等全程技术把关。

  (三)落实普查经费。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列入预算安排,将普查所需经费等保障资源按要求配置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经费主要用于研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编制普查技术规范、聘请技术专家、开展业务委托、样本测试鉴定、宣传培训、人员经费补助、质量核查评估、购置设备、资料建档、数据处理、检查验收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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