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教科局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教科局
发布日期:2022-03-30
点击数:人次

  宣教科职〔2021〕1号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加强和规范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室、各托管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规范 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 2021年寒假期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校外培训机构开课开训实行审批管控制度

  今年寒假期间,县教科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开课开训继续实行审批管控制度。2020 年春季开课开训已获县教科局专项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另行审批,但各托管学校要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未获县教科局开课开训专项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各托管学校要督促相关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和严格开课开训管控工作的通知》(宣教科职〔2020〕1号)要求,完善审批手续后方能开课开训。

  二、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禁止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严禁招聘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对所开展的培训学科类别、授课内容、教师基本情况等要向托管学校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填写好《宣汉县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1)经托管学校审核通过后,于 1 月 30日前,一份交教科局,一份交托管学校,一份校外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三、规范签订培训合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自觉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合同文本可参考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2)。本年度,县教科局将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的情况,同时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的考评依据。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寒假期间,各托管学校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大检查,包括周边环境、设备设施、教学场所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注重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但是,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对疫情形势认识不足,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存在疫情传播隐患。各托管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持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做到守土尽责。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要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宣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天府通健康码”扫码通行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宣应急指办发〔2021〕15 号)相关要求,按照“红码禁止,黄码限制,绿码通行”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是严格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执行进出校门登记制度,按要求落实人员出行通行时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落实亮码测温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好教室、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三是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因时因地因培训机构(教学点)细化制度措施。四是精心做好防控准备工作,主动防范疫情风险,按照发生聚集性疫情情境检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托管学校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并在 1 月31日前对所托管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和督查。一是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堵塞漏洞,及时消除隐患。二是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临时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

  六、做好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

  各校外培训机构在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上做好课程安排、培训教师、参训学员等办学信息的录入工作,同时为参训学员购买安全责任险,确保管理平台录入信息与实际办学情况一致。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