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3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保健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4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师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医师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5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未办理放射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处方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8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卫生机构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医疗卫生机构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医疗卫生机构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9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10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1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生产供应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使用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卫生规范涉水产品的;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饮用水污染事态扩大的;隐瞒、缓报、谎报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拒不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暂停供水、清洗、消毒等措施的;拒绝、阻挠、干涉卫生监督监测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1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13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14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其他未履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15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其他违反《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1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 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