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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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宣汉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本局办公室,电话:522240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利用 “宣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宣汉”官方微博、“宣汉公安”官方抖音号及时发布各种提示和便民措施,解决各类问题。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基层所队制作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宣传橱窗等,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重点工作等。五是通过开展大走访、警民座谈会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宣汉县公安局在各种媒体刊播稿件80篇(条),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40余种,组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30余条,发放宣传卡片、海报等宣传资料6200余份。通过各种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等栏目,发布信息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科所队负责人、县局信息审稿人、信息发布员三级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审核、把严信息出口关,及时反映公安工作重点特色及成效。落实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抖音号等主要公开渠道的管理、运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我局暂未新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所队,进一步细化职责,由各科所队长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把信息工作同公安具体工作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局办公室及时指导和督促有关所队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有效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4.98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公开时间不够及时。

二、公开形式不够便民等方面。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将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与工作考核挂钩;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维,不断完善网上的便民服务栏目;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公开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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