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凡具有宣汉县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80-89岁每月60元,90-99岁每月120元,100岁及以上每月6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提交材料:老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分别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前一个月向老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委托亲属等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自审批同意后次月计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立即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1.高龄老年人死亡的;
2.高龄老年人户籍迁出宣汉县的;
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