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机构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 办公室、党建办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 |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 ||||||||
直属事业单位概况 | 下属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 |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法律,地方环保法规、规章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 局机关相关股室 | 自收到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部门和地方性政府规章 | 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的部门规章以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事项和经济、技术、资源配置、产业等政策性等文件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
政务动态 | 动态信息 | 生态环境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局机关相关股室 | 信息形成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规划计划 | 环境规划 | 全县生态环境有关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局相关股室(单位)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年度计划 | 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包括:环保督察、)“三大战役”、“三线一单”管控等服务发展能力、“三线一单”管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建质量 | 办公室 | |||||||
财务管理 | 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 局年度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 财务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环保招投标 | 环保采购与招标信息公示 | 财务室、相关业务股室(单位) |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 县人大建议及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依申请公开和、年度报告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等);在线受理申请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区分处理后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
基本信息 | 公示公告 | 环评公示、验收公示和其它公示,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 | 各股(室)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应急管理 | 环境应急通知公告、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预案管理信息 | 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片区站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
环境质量 | 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 | 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
环境监察执法 | 环境执法、环境违法曝光台、监察信息等 | 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片区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
行政许可 | (共计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 | 每一项行政许可的事项来源、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行使层级、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常见问题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行政处罚 | (共计166项)行政处罚事项 | 每一项省本级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行政强制 | (共计7项)对造成污染物排放设施、设备的查封、扣押;对水污染的代治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对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的代处置;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未按相关规定实施退役的;将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处置的代治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的扣押、查封;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暂扣 | 每一项省本级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行政检查 | (共计27项)行政检查事项 | 每一项省本级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
行政奖励 | (共计12项)对环保档案工作突出的奖励;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奖励;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尾矿污染防治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奖励;对环境保护工作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信访人的表扬或者奖励;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举报人的奖励;对控制汽车排气污染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 每一项省本级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条件、数量限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时限、结果公示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全文发布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8-5223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