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关于公开竞聘四川聚鑫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人选的公告
来源:宣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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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展国资律师事务所品牌规模,完善对国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公共资源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模式适应新形势律师执业环境变化,更好服务宣汉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资律师事务所特性,根据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竞国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人选职位

一、竞聘职位:四川聚鑫律师事务所(国资)工作人员

二、竞聘者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身份,服从宣汉县司法局日常监督管理。

2.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3.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惩戒或停止执业行政处罚。

4.未被纳入失信人员惩戒名单,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210日至2022220日。

2.报名地点:宣汉县司法局律师股(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一号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从业简历一份(附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竞聘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参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竞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岗位职责及要求

1.任职期限:5年(从2022年起至2027年止,具体时间以签合同之日起算)。任职期限到期后,重新组织竞聘。

2.聘用人员形式:被聘人员自行组建律师执业队伍,聘用专职律师经县司法局资格审查后不得少于4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自行推选负责人一名。依法自行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建立执业风险保障制度。

3.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及时搬离现有办公场地,重新设立办公地,并办理行政许可变更登记。

4.法律风险及责任: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向有过错的律师进行追偿。对因其他事由,造成的民事、行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也由律师事务所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律师事务所及县司法局负责,对造成有关法律或纪律责任有过错,违反《管理责任书》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县司法局可以提前解除《管理责任书》,按规定和程序免去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职务,重新组织竞聘。

5.律师事务所经费:律师事务所经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首期按年度向县财政缴纳费用五万元以上,以后每年可递增10%—20%幅度。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宣汉县司法局所有。咨询电话:0818—52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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