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铁乡
来源:石铁乡
发布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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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制定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乡域经济。

(五)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

(六)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七)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4、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6、认真做好考勤、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1)负责拟订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发展规划,协调民营经济发展;承担重点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和扶贫开发工作。(2)负责经济信息工作,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经济信息服务;负责审计、社会经济指标统计、劳务输出管理、科技普及等工作。(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保护耕地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的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和协调村级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5)负责民政、教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社会保障等工作。(6)负责编制、实施村镇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村镇环境整治工作;(7)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手续的受理、审查、审批(转报)工作。(8)协调有关部门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协调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1.主要负责村民自治、社会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日常工作;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3.做好扶贫、医疗救助及残疾人工作;4.做好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5.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任务;6.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7.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一、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察工作;二、根据法律授权或县政府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道路安全监察等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负责相关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协助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四、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五、协助开展农业、畜牧业等相关工作;六、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和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

(五)党建办公室。一、全乡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三、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四、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五、负责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六、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七、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八、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九、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十一、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六)财政所1、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定期向乡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2、乡非税收入的管理;3、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4、对乡国有资产的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5、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6、指导和协助村(社区)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城乡基层治理办公室1、负责牵头起草基层治理工作相关计划、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2、及时上传下达,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基层治理办其他工作机构开展工作;3、筹办委员会及办公室的综合性会议;收发、转递、归档有关文件材料;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石铁乡石桥街114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677001

六、负责人姓名:胡彩霞   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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