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镇
来源:塔河镇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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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制定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乡域经济。

  (五)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六)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七)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及作风建设和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政所。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2、负责塔河镇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3、统筹塔河镇范围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4、负责塔河镇范围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管;5、管理塔河镇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塔河镇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6、负责塔河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塔河镇会计事务;7、负责对村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8、承担其他塔河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商贸和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等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城乡基层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基层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乡镇(街道)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解决乡镇(街道)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的措施办法;协调需要多个地方、部门(单位)联动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提炼乡镇(街道)城乡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和宣传表扬先进典型;指导村(社区)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塔河镇宝塔街1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542051

  六、负责人姓名:袁春     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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