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镇
来源:天生镇
发布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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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农林牧水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发送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产质量。

(五)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政务服务平台,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会务、国有资产、印章管理、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大、人民武装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基层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统计、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负责对乡村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为乡镇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机制;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报告、监控管理、督促整改和应急抢险救援处置等工作,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和节能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问题的发现、上报等工作;牵头承担本级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站)。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乡村旅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编制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项目建设专项规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并落实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统筹并指导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按统计制度和标准,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数据应用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行使下放的行政许可及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绿化美化、市政设施管理养护、人口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编制并执行镇本级预算,向镇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监督镇各项收支,落实国家的惠农、支农政策;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指导镇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社会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解决社会治理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的措施办法;协调需要多个地方、部门(单位)联动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提炼推广社会治理经验做法;指导村(社区)社会治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控、邪教防范、基层平安创建、寄递物流监管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督促指导;负责群众信访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理日常事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地址:天生镇峨城中路66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645007

六、负责人姓名:孙华均  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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