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办
来源:县金融办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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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含银行、保险、证券等,下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我县金融形势,为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开展区域性金融中心战略研究。

  (二)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履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职能。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四)负责联系国家驻宣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

  (五)负责全县融资促进工作。参与策划、指导、协调、规范涉及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资产整合的金融工作;负责政府与国家政策性银行融资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促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指导全县金融工作。

  (七)组织推进我县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县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和上市公司退市协调工作;提出促进我县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

  (八)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管理和指导担保公司,协调信用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组织综合性政策法规调研、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2、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查;3、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4、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政务信息、绩效管理、信访及接待联络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252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16278

  六、负责人姓名:王勇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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