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
来源: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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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监督。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坚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拟订本系统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全局性会议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涉税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税收新闻宣传工作、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机关和派出机构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

(二)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和进出口税收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进出口税收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相关税种票证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指导相关税种、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参与拟订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退税计划;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

(三)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等跨境税收管理,以及外籍个人所得税和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指导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参与相关税种和国际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相关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质量管理,管理监督缴退库情况和减免税核算;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统核算、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税收会计监督;承担整理提供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核算资料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和指导本系统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六)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办理12366热线和12366平台转交的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纳税人意见建议,将相关处理意见回复市税务局;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税收宣传客户端管理等工作。

(七)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含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八)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等;负责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相关业务需求;负责风险应对质量评价、复核复审。

(九)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负责组织实施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负责系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系统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统战工作;协调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系统群团工作。

(十)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本系统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配置、处置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管理系统财务。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全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人事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日常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培训计划;指导、检查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局年度培训计划(含领导干部培训);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负责老干部的待遇落实、年度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老干部工作。

(十二)宣汉县税务局芭蕉税务分局。负责县域煤矿(含煤炭开采、洗选、销售)行业企业纳税人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增加砂石采掘、批发行业管理和服务。

(十三)宣汉县税务局柏树税务分局。负责县域建筑安装和劳务企业纳税人(不含报验户)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十四)宣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石油天然气生产、劳务及服务行业、宣汉县域内总局在川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省市局列名企业管理服务。增加砼业管理和服务。

(十五)宣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宣汉县税务局税费服务支持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辖区内税费服务工作;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管理纳税信用等级;承担面向辖区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线下税费业务;承接市税务局税费服务局流转的税费服务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宣汉县税务局东乡税务分局。负责东乡街道除专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纳税人外所有个体纳税人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十七)宣汉县税务局樊哙税务分局。负责樊哙镇、三墩乡、龙泉乡、渡口乡、漆树乡、土黄镇、华景镇、白马镇等区域内除专业管理纳税人外所有税费管户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十八)宣汉县税务局峰城税务分局。负责县级以上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应对,承接市局稽查部门分发的协查、涉税举报、调查核实等事项,以及县税务局安排的其他风险管理工作任务。

(十九)宣汉县税务局胡家税务分局。负责胡家镇、红峰镇、马渡关镇、毛坝镇等区域内除专业管理纳税人外所有税费管户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二十)宣汉县税务局黄金税务分局。负责县域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二十一)宣汉县税务局君塘税务分局。负责宣汉县县域内除专业管理和重点税源管理外所有企业纳税人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二十二)宣汉县税务局南坝税务分局。负责南坝镇、塔河镇、茶河镇、上峡镇、五宝镇、下八镇、黄石乡、峰城镇、南坪镇、桃花乡等区域内除专业管理纳税人外所有税费管户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二十三)宣汉县税务局蒲江税务分局。负责蒲江街道除专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纳税人外所有个体纳税人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二十四)宣汉县税务局普光税务分局。负责普光镇、大城镇、黄金镇、厂溪乡、新华镇、石铁乡、老君乡等区域内除专业管理纳税人所有税费管户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二十五)宣汉县税务局清溪税务分局。负责应对上级部门制发的核查核实事项,土地增值税清算复核以及县税务局安排的其他风险管理工作任务。

(二十六)宣汉县税务局天生税务分局。负责一般注销事项核查,大额高频代开事项核查,连续12个月开票300万以上小规模纳税人核查,股权转让事项,以及县税务局安排的其他风险管理工作任务。、征纳互动平台、网上纳税人学堂所涉及的职能职责,负责线上服务。

(二十七)宣汉县税务局土黄税务分局。负责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管理服务;对只缴纳非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管理和服务;对宣汉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和服务;对城区自然人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城区自然人其他税种(含附加)实施管理和服务,暂不包括不动产交易和租赁的税收管理服务。

(二十八)宣汉县税务局新华税务分局。负责县域制造业纳税人税费管理、基础事项管理、涉税费咨询服务、低风险应对和相关专项工作等。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西街61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3642   0818-5223889

六、负责人姓名:谢燕江      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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