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来源: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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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19﹞12号)和《宣汉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宣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宣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宣机改﹝2019﹞2号),设置宣汉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简称县体育发展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正科级单位,对全县体育业进行行业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体育工作各项任务,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负责推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体育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队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类体育赛事,负责承办国际、国内各级各类体育赛事。

(五)负责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负责管理并业务指导全县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等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协助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

(六)负责组织指导体育宣传、体育科研工作,负责组织体育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县内优秀体育和特色体育走出去;发展体育教育,负责运动技能培训及体育讲座。

(七)参与拟订全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负责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全县体育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九)承担由县政府公布的有关政务服务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体育股。负责各类体育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对全县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认真举办各类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全县城镇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和单项体育协会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县业余体校的建设和训练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指导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参加上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年度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落实“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县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任务,对体育彩票发行进行协管,并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分配使用。

(二)办公室(党建办)。负责全中心行政事务、文秘、劳资人事、各项工作督查、人大、政协有关议案、提案和市县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本系统外宣、档案管理、报刊收发、办公用品采购发放、车辆配置管理、行政安全管理等日常事务。

(三)产业股。参与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发展相关品牌创建工作,负责体育发展相关项目的谋划、包装、争引和实施;负责全县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完成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县体育馆。负责体育馆功能的全面正常运行,做好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充分发挥体育场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协助举办各类运动会及各项体育竞赛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做好日常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保管好现有的各种体育器材和设施。

(五)县国民体质监测站。拟定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并报领导机构批准实施,协助同级体育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验收汇总、处理、上报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提交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完成体育部门或上报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交办的监测任务。

(六)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负责指导全县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向上选拔推荐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负责体育竞赛器材选材和训练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宣汉县东乡街道多宝寺路28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3965

六、负责人姓名:李继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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