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执法局
来源:县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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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二)拟订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城管联合执法大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对其经费实行统一管理。

(四)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市容秩序、营销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综合执法;牵头实施城市市容综合整治。

(五)负责对市场外各类定点设置的摊区(点)、销售亭,以及停车场(点)、洗车场(点)、修车场(点)等位置的规划、审查、核准和管理。

(六)负责对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标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七)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的管理,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参与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区内环卫基础设施、城市照明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八)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宣传栏、店招店牌等户外宣传广告的确定、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益性、经营性宣传占道的确定、监督和管理。

(十)负责收集、反馈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处理市民反映的有关事项和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宣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大街大巷环境卫生作业项目管理,作业规范、作业定额、质量标准制定等;负责街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任务;负责完成街面冲洗吸尘和广场和人行道的清洗除尘任务;负责城区公共厕所的保洁、维修和管理任务;负责督促、检查、考核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任务;负责垃圾处理费减免审核和代征单位催缴入库工作任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汉县路灯管理所。主要负责参与制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做好路灯工程现场勘测、设计、工程预决算、工程验收运行等工作;对辖区内的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管理,保证亮灯率95%;推广应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做到节能降耗,减少开支;依法查处破坏道路照明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负责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侵占城市道路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违法停放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四)综合股。负责城管办系统政务的组织、协调、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密、信息、安全、卫生、计生、综治、电子政务、目标管理等工作;拟订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督办、反馈办理情况;牵头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收集掌握、综合分析、按规定报送各类重大紧急信息;负责城管办大事记、年鉴等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宣汉城管网”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五)党建办。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建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计划财务装备股。负责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的管理;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机构领导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执法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继续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执法机构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预决算;负责装备、办公设施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罚没款及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设施的登记管理和所需硬件设备的采购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负责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开展局系统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琦云路151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05432

​六、负责人姓名:彭清华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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