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
来源: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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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民爆流通、报废汽车、旧机动车交易、酒类、肉类、屠宰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宣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宣汉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承担贸易促进、援外项目招标、有关会展活动等的具体组织工作。

  (十四)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机要档案、保密、对外联络、车辆管理、接待、采购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编制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组织重大课题调研;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县商务局离退休(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县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股(信访股)。负责审查商务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依法行政;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负责商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牵头拟定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负责商务领域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场建设股(统计股)。负责建立完善县内商贸市场规划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拟订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负责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农产品贸易,促进产销衔接;规范商贸流通领域投资市场准入程序,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指导期货市场的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内资直销网点、非融资租赁、旧货流通、免税商店、拍卖、典当、民爆仓储、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等特殊行业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商务经济运行状况;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对外经贸股(投资促进股)。拟订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建设外贸促进体系,组织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的监管;拟订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并指导商务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涉外宣传工作、贸易促进、援外项目招标等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外商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研究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参与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增资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县成套设备出口;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县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赠款);负责全县对内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全县组团参加国内国际会展工作,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指导监督管理在境内举办的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商务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我县流通市场秩序;依法查处牲畜屠宰市场的私屠滥宰行为,定点屠宰场(厂)的违规操作行为,酒类等特种行业的流通企业、经营业主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批发、零售业经营行为。

  (六)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一)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服务业年度发展目标,并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二)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的有关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并代县委、县政府拟订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形势及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提议;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其他具体问题。(三)牵头协调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四)承担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五)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市场流通股(电商发展股)。负责建设完善县内商贸市场组织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拟定流通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流通标准化和科技进步,促进商贸体系新业态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等监管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全县贸易市场调控,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工作;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机制;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茧丝绸流通等协调管理;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受诉;指导商务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商务项目收集、储备、组织协调建设;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调研、培训等工作,承办电子商务重大会议;牵头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宣汉县商贸物流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商贸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各项规定和办法;2.负责编制园区发展规划;负责规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3.负责优化园区投资环境。依法对园区内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4.组织园区申报评优创先和平台建设;组织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资助及有关科技计划项目;5.负责园区内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园区内投资项目的规划、选址、初设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对园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验收;负责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对园区内的土地征用、房屋征补工作;6.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储备、编制、发布工作;负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论证、包装、宣传、推介工作;负责编制园区投资指南;参与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7.指导园区内企业的规范经营、安全生产治理工作;8.负责园区内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做好跟踪服务。负责协调企业的各种行政性审批工作。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多宝寺路97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3035

  六、负责人姓名:陈福元   局党组书记;邹利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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