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1-10-28
浏览次数:

​​​一、机关职能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综合性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维稳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报告、调研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活动、培训、述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党员学习、发展、民主评议、队伍管理等日常党建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规划财务与审计股。承担全县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编制、实施和评估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单位项目的论证、筛选、储备和申报工作。指导并监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国债项目、援助项目。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经济政策,卫生健康服务收费政策及相关的办法和政策建议。监督卫生健康经费、奖励扶助等利益导向经费的落实到位。负责村、社区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报酬的落实,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监督卫生健康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单位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编制机关和卫生健康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和卫生健康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发放、福利保障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个税等的申报、核算、缴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实施、资产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政策法规股。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诉、行政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健康服务业发展与促进股老龄健康股。贯彻落实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起草实施意见。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牵头负责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

卫生应急与安全股。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考评、监管职责,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标准、报告和指导性文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疾病预防控制股艾滋病防治股。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拟订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健康卫生县、乡镇、村单位和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职责。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和社区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股医疗保健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承担医疗纠纷调解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全县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发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医疗保健体系建设,指导医疗保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指导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宣汉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负责指导医药卫生学会业务工作。承担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中医股。承担全县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监督执行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县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和全县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全县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牵头制定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牵头推动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推动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参与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全县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订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和省、市、县级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促进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指导全县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承担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组织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

十二人事与科教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卫生健康干部教育培训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申报和职务聘任工作。负责机关和卫生健康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管干权限和程序,负责机关、县级卫生健康单位股室中层以上干部和中心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的选拔、考核、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省、市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规划,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医学院校教育。负责区域协作、国际合作、外事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孙家湾422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2014

六、负责人姓名:姜林   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