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来源: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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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贯彻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并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厍、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生态保护,负责河湖库水生态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水系连通工作。

  (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负责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成果管理。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绩效考核、综治维稳、督查督办、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安全消防、卫生健康、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编辑行业史志、年鉴和大事记;协调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负责安排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培养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统战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即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水利股。组织指导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大坝安全鉴定和蓄水验收;指导行业内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江河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规划计划股。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指导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制定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参与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承办小型水利基建工程设计的审批转报;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规划方案实施;负责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及水利综合经营发展的日常工作。承办水利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和水利行业涉外工作。承办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工作。

  ()河湖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水政水资源和水保股(县节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全县水资源调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论证和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备案),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备案核查,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工作。拟定水利工作政策;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宣传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水利法律、法规,负责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局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

  (六)财务股。编制部门预决算;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的缴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内部控制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454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3143

  六、负责人姓名:罗怀安      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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