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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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性财税规范性文件规划,负责组织拟订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意见并贯彻实施。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加强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实施意见。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和经营管理、国土开发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级城建、国土收益的监缴入库,办理资金预决算。负责政府性投资概、预、决(结)算评审和投资工程监管监查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和县级会计委派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办、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制定收费标准;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监管;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贴息工作。

  (三)会法股。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培训、会计账簿监管等会计事务性工作;负责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县财政法制宣传和税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预算股。负责汇总编报年度地方预决算,编制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执行年初预算,办理调整预算。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负责县级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负责地方转移支付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工作。

  (五)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收支结算划拨,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和县级部门决算;负责管理财政专户和审核银行开户有关事宜。

  (六)行政政法股。牵头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行政、政法等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审和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股。牵头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教育、计生、科技、文化广播影视和体育等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编审和财务制度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具体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负责粮食、环保、交通、安监、供销、煤监、等部门的预算编审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粮食直补等政策性补贴的核实和发放;负责对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

  (九)农业股。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分配、拨付、监管;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性补贴的落实。

  (十)社会保障股。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药监、残联、老干等部门经费及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编制、分配和财务管理;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及基金预决算。

  (十一)资产企业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负责地方银行、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编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负责监缴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实施对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

  (十二)投资管理股。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及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批复;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基本建设单位财务指导和监管;负责住建、国土、城管等部门预算的编审和财务管理;负责县级城建、国土基金支出管理,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决算。

  (十三)人事监察股。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十四)乡镇财政管理股。负责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考核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五)宣汉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对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算的评审;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六)宣汉县财政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

  (十七)宣汉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财政预算资金的支付、清算工作;代管县级单位其他资金的收入、支付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督职能。

  (十八)宣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配合实施国家、省、市、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对相应项目资金实行监督管理等。

  (十九)非税股。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755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3746

  六、负责人姓名:饶伟松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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