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全县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我县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四)依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宣汉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
(七)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治安秩序,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全县保安行业的管理,协调、指导基层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负责全县劳动教养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工作。
(八)负责我县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治安巡察工作。
(九)负责我县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管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负责我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负责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工作;为全县公安系统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为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提供装备和后勤保障。
(十二)对公共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察。
(十三)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对我县各级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情报指挥中心。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等文秘、史志、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
(二)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三)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四)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五)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管理工作。
(六)法制大队。领导本辖区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公安法制建设。
(七)机关党委。负责全县公安局机关、派出机构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八)政工室。政工室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九)督察审计大队。承担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事项。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承担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事项。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承担全县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事项。
(十二)禁毒大队。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事项。
(十三)科技信息化大队。拟定科技兴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荐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立案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十五)特(巡)警大队。参与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特定的巡防执勤等任务。
(十六)警务保障股。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物资、车辆、安全、卫生、综治、经费管理、使用、预算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七)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矿产、农用地等自然资源的刑事案件;组织开展森林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300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2404
六、负责人姓名:陈刚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