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兴工强县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定并实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应用,编制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
(六)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县工业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组织县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
(十二)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协调管理全县通信行业。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日常管理,协调军地间和区县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相关工作。
(十八)牵头贯彻落实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规划部署,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全县能源管理。县经信局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电力运行调度。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盐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负责医药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信访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网络、机要、保密、安全及值班等;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财务、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外宣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承办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及干部职工会等工作;负责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及统战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党建、信访、综治维稳及企业改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减负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联系系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负责生产企业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规划园区股。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拟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领域中介组织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起草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规划、政策建议与规范性文件,协调落实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经济运行法规股(盐业股、电力执法大队)。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煤炭、药品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生产要素保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牵头负责县大件运输协调工作;提出贯彻落实县军民融合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组织编制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及军民融合支柱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生产要素保障,争取国家政策和重大项目支持;负责县药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负责监控化学品及禁止化学武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爆生产行业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民爆生产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参与调查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和电力行业执法监督;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四)技改投资创新股。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深化改革工作。
(五)企业发展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和升规企业的培育,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医药、农产品加工、轻纺行业管理;指导特色商品发展;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分析;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和医药产业生产基地建设;承担县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指导工作。
(六)安全环资股(县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督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的发展工作;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节能奖励资金项目;负责工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牵头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履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及下属单位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推进工业行业安全工作。
(七)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股。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通信服务市场的监管,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共建共享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网互联互通、公平接入,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承担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和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化和无线电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指导大数据中心工作。
(八)经济合作股。会同相关部门跟进掌握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勘探、开采情况,研究提出优势资源就地转化产业链条和发展路径建议,牵头推进天然气硫磺化工、微玻纤新材料、锂钾资源开发与合金建材、智能装备等产业发展和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装备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利用外资政策措施;组织引入风险投资,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兼并重组;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优惠政策落实。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准和规范;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指导工业领域市场拓展活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三、办公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西街202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818-5227899
六、负责人姓名:粟博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