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县教育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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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7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需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宣汉县范围内的中国公民。

二、网上申报时间及网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29日。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三、认定条件

1.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3.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6.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学科”应与国考面试科目一致。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5日8:30至18:00(1天),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政工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号码为18位数,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一式一份)

5.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和申请人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相片: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体检。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申报学科名称、身份证号)。

六、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人员经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时间:11月6日上午7:30开始。

(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4.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5.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6.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7.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8. 体检时请带上体检表、身份证和体检费;

9. 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10.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仅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不能作为其他用途使用,不提供复印等服务。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申请人员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申请人员注意个人防护,确认现场、领取证书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八、其他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入QQ群。群号:814471229,认定相关信息将挂在群里,请大家随时查看。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所填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否则,无法更改。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咨询电话:

达州市教育局:(0818)2123415

宣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818)5222427  

                  宣汉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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