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各股、室、处、所、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贾东蔺同志调普光司法所工作,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
请贾东蔺同志做好工作移交,于9月30日前到岗到位。
特此通知
宣汉县司法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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