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梳理总结宣汉县“十三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等方式,对工业和信息化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结合宣汉实际,编制规划框架。
(三)形成《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征集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期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四)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送审稿)》,并协助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五)完成《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咨询服务等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5日到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园区股
方式: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园区股
六、比选评审时间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3楼小会议室
七、项目实施
本项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编制。被委托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成果属于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未经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不得公开发布或发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113392083
通讯地址:宣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宣汉县东乡街道西街202号)
邮政编码:636150
附件:比选评分表
委托编制《宣汉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项目比选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计分 |
1 | 项目报价 | 2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100%。 | |
2 | 项目方案 | 40分 |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深入、完整;实施方案细致、周祥、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横向比较,综合评议,分值评定范围25至40分,最高分值不超过40分,最低分值不低于2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3 | 项目团队 | 20分 | 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人员3名以上(0—15分)。未达到3名的,每少一名扣5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最低分值不低于5分。 | |
4 | 相关业绩 | 20分 | 曾经有承接过相关项目经历(0—20分),每提供一项得5分,提供四项以上满分。 | |
合 计 | 100分 |
申报单位:
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2021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