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人居环境改善,进一步优化人居条件,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桃花镇坚持三个聚焦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整治。建立“镇、村、社、户”四级环境卫生责任管理体系,将清理南峰路及桃清路沿线和场镇占道经营、杂草垃圾、堆码乱放等作为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采取分区包片,细化措施,确保整治行动有重点、有实效。截至目前,共计开展镇村环境卫生整治50余次,共计出动420人次,清理堆码35个,清运垃圾130吨,出动机械参与清洁行动80次,清理巷道3条3千米,清理打扫乡道、产业路、进村路56条92.8千米。
二是聚焦工作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印发《桃花镇村(社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桃花镇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制度方案》等两个文件,将村干部绩效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挂钩。镇纪委连同综合执法办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检查112次,发现问题50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
三是聚焦宣传长效引导。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环保标语、宣传车巡回播放录音,张贴环保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村组党员干部带头整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家园意识,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群众自觉意识,努力实现环境卫生整治人人参与的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各类宣传250余次,共发放倡议书2530余份,悬挂标语10条,张贴举报电话3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