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1 | 宣市监行处字(2021)13号 | 宣汉县爸爸妈妈和宝贝 日用品店销售食品与标签内容不符案 | 唐某 | 销售的商品“钙铁锌清清宝” 水分项目不符合GB/T29602-2013要求,与商品外包装GB/T29602 说明内容不符。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08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二)项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120 | |
2 | 宣市监行处字(2021)14号 | 宣汉县济世诊所 销售过期药品案 | 吴某 | 销售过期葡萄糖注射液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元;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0007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120 | |
3 | 宣市监行处字(2021)14号 | 周鸿荣诊所 销售过期药品案 | 周某 | 销售过期药品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8元;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0009.8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120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4 | 宣市监行处字(2021)33号 | 宣汉县惠利多商有限公司南街分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 宣汉县惠利多商有限公司南街分公司 | 销售不合格食品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元; 2.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009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07 | |
5 | 宣市监行处字(2021)40号 | 宣汉县鑫世纪源超市 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 陈某 | 销售不合格黄豆酱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6元; 2.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001.1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09 | |
6 | 宣市监行处字(2021)42号 | 胡先琼无证销售药品案 | 胡某 | 无证销售药品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00元; 2.罚款人民币124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09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7 | 宣市监行处字(2021)58号 | 宣宣汉县飞飞小吃店 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案 | 唐某 | 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八条(五)款、《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四十一条一款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09 | |
8 | 宣市监行处字(2021)59号 | 宣汉县板桥街酒坊 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 冯某 | 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5元; 2.罚款人民币75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87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24 | |
9 | 宣市监行处字(2021)60号 | 宣汉县云亭酒楼 使用不合格复用餐碗案 | 唐某 | 使用不合格复用餐碗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五)项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25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10 | 宣市监行处字(2021)72号 | 宣汉县东栀堂保健馆 虚假宣传行为案 | 胡某 | 虚假宣传行为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一、三款、《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25 | |
11 | 宣市监行处字(2021)147号 | 宣汉县精益眼镜有限公司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案 | 宣汉县精益眼镜有限公司 | 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19 | |
12 | 宣市监行处字(2021)148号 | 宣汉县名品屋服装店误导消费案 | 李某 | 误导消费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一、三款、《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19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13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57号 | 宣汉县东门小灶酒坊未按规定对生产白酒进行检验案 | 吴某 | 未按规定对生产白酒进行检验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十八条、三款、《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14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58号 | 宣宣汉君雀机麻销售部 使用绝对化语言宣传案 | 王某 | 使用绝对化语言宣传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三款、《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15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59号 | 宣宣汉县任利药房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案 | 宣汉县任利药房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16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0号 | 宣汉县小余渔具店 销售超过保质期饲料案 | 余某 | 销售超过保质期饲料 | 罚款人民币60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17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1号 | 宣汉县陈高粱酒坊 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案 | 陈某 | 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十九条、《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四十六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18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2号 | 宣汉县火哥生活用品经营部销售无中文标识商品案 | 王某 | 销售无中文标识商品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8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19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3号 | 宣汉县心宜佳生活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不清楚啤酒案 | 覃某 | 销售生产日期不清楚啤酒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第(二)项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20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4号 | 宣汉县中医院 使用未检验压力蒸气灭菌器案 | 宣汉县 中医院 | 使用未检验压力蒸气灭菌器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402 | |
21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5号 | 宣汉县板桥街酒坊 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案 | 冯某 | 销售无标识 标签产品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十九条、《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四十六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22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6号 | 宣汉县刘师傅白酒经营部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案 | 刘某 | 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十九条、《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四十六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23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7号 | 宣汉县春哥酒坊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案 | 吴某 | 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十九条、《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四十六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24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8号 | 宣汉郑记高粱酒坊 销售无标识标签产品案 | 郑某 | 销售无标识 标签产品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十九条、《四川省食品三小条例》第四十六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25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69号 | 达州市九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宣汉上城壕连锁店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案 | 达州市九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宣汉上城壕连锁店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26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70号 | 宣汉县符氏冻货店 销售无中文标识冷链食品案 | 符某 | 销售无中文标识冷链食品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27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71号 | 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门店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案 | 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门店 | 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28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72号 | 冯权使用假冒专利案 | 冯某 | 使用假冒专利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 2.罚款人民币8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29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73号 | 宣汉县鑫建宏超市 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案 | 周某 | 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1 | |
30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74号 | 刘红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案 | 刘某 | 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1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 处罚内容 | 行政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 备注 |
31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75号 | 宣宣汉县佳美超市 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案 | 李某 | 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 罚款人民币2000元。 | 《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1 | |
32 | 宣市监行处字(2021)276号 | 宣汉县文华印刷厂 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宣汉县文华印刷厂 | 生产不合格产品 | 罚款人民币2450元。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330 | |
33 | 宣市监行处字(2021)313号 | 宣汉县李正明诊所 使用、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李某 | 使用、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自动 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