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就业创业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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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达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并结合宣汉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比选方式认定2021年就业创业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现将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标的

总培训人数控制在7500人左右(浮动不超过10%),具体标的如下:

(一)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效)服务人才培训3900人

1.创业培训(含网创培训)1000人,承训机构3家。

2.种植专业培训(含农艺工<师>、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900人,承训机构4家。

3.养殖专业培训700人,承训机构3家。

4.电子商务培训(含快递员等)800人,承训机构2家。

5.汽车驾驶培训(限国扶系统登记劳动力)300人,承训机构2家。

6.计算机操作培训(含现代办公应用等)200人,承训机构1家。

(二)全域旅游服务人才培训1600人

1.厨师培训(含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乡村民宿厨师等)800人,承训机构2家。

2.旅游服务培训(含乡村民宿服务、酒店和餐厅服务员等)800人,承训机构3家。

(三)兴工强县工业安全骨干培训300人

危险行业安全骨干培训300人,承训机构1家。

(四)东西部劳务协作人才培训1700人

1.家政服务培训(含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母婴护理、病患陪护、康养等)1100人,承训机构4家。

2.海员培训200人,承训机构1家。

3.电工培训200人,承训机构1家。

4.焊工培训200人,承训机构1家。

二、比选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经我县主管部门(人社、教育、安全管理服务等部门或单位)批准许可,且在县民政局等登记注册的公、民办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或经市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和登记注册,且在宣汉有办学场地并经县人社局备案的公、民办就业创业培训机构。

2.具备项目制培训专业(工种)教学师资(海员项目制培训专业仅限前期公共科目师资,专业科目由东西部劳务协作明确的机构另行承担)和场地等教学条件。

3.征信良好,无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

(二)比选比例。培训机构承训数与参加比选数的最低比例应达到1:1.5(危险行业、汽车驾驶、海员培训参选比例可适当放宽),否则取消该专业(工种)承训机构的比选。

三、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定于2021年6月12日在县人社局八楼培训室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和地点,再另行通知。

四、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培训工作QQ群等载体发布本公告。

(二)自愿申报。凡符合本公告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均可报名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5229538)。每个培训机构最多只能申报4个培训专业(工种)项目。其申报资料如下:

1.《2021年宣汉县就业创业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比选申请表》(见附件1)。

2.资质材料。

(1)培训机构资质资料:办学许可证和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务和保障人员(校长、教务主任、教师、会计)资质资料:花名册、聘任合同和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复印件。

(3)教学资料:教学计划、培训教材(教案)。

(4)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资料:有关图片、场地租赁(协作)合同。

(5)培训业绩资料:近年度完成培训任务情况(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复印件)和培训后已就业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审核小组负责,并及时发送同意参与比选或因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比选申请的通知。

(四)现场评审

1.抽选评委。从评审专业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5名人员组成。

2.比选陈述。按抽签顺序,由参选机构进行10分钟以内的陈述,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3.评审评分。由5位评委根据参选机构的现场陈述,结合书面申报材料,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3位评委的综合平均分为某一专业(工种)的参选成绩。按照参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审选择承训机构。

(五)公示认定 。对评审选择出的承训机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认定为我县2021年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比选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比选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随机抽取的评审专业人员为成员。成立宣汉县2021年就业创业培训机构资格审核小组,由县人社局和县就业局业务股室相关人员组成。比选评审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实施。

六、其他说明

(一)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按省、市文件执行。

(二)以工代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次,另行结合实际需求和培训经费承受范围确定;培训方式按省、市现行文件执行。

(三)比选明确的项目制培训不含县委、县政府根据产业发展新需求交办的以上专业外的培训,不含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的劳务品牌、返乡创业培训以及培训创新工作所需项目。

(四)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宣汉县就业创业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比选申请表

2.2021年宣汉县就业创业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标准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

2021年宣汉县就业创业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比选申请表.xlsx 2021年宣汉县就业创业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比选评分标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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