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快速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宣汉生态环境局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互动,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联系渠道,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建立了精准出击联合执法、重点案件专题协商、监管信息及时共享的“环保+公安”执法模式。3月以来双方已多次开展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了巡查前河流域、沙石企业3家、石材厂4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家。
2021年3月3日,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与宣汉县公安局南坝派出所在开展巡查行动中,发现位于宣汉县前河下八段的宣汉县下八平原村石材厂有违法排污行为,立即进入现场,控制现场人员,摸排证据。现场从前河中打捞出铺设的排污暗管,对该厂工人、现场负责人、经营者进行了调查询问锁定了违法事实,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该厂进行查封及立案查处。5月17日宣汉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已移交宣汉县公安局, 5月20日公安机关对该厂负责人赵兰川实施了行政拘留5天。
下一步,宣汉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配合,深入开展各类联动执法检查,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环境监管执法合力,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与宣汉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宣汉县下八平原村石材厂进行突击检查。
2021年3月3日,宣汉县公安局南坝派出所民警从前河中打捞出宣汉县下八平原村石材厂铺设的排污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