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2021年第二批初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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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汉县行政审批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参照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附件1)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1年5月10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宣汉县行政审批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见附件2)。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联系地址:达州市宣汉县学坝街道3号

联系电话:0818-5221718

附件: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第二批)

宣汉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第二批)

(公示期:2021425日至2021510

建筑业企业(联系电话:0818-5221718)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初审意见

备注

1

四川佳骏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三级

同意


2

四川佳骏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同意


3

四川磊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不同意

办公场所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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