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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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中国(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锂钾大道及河流改道工程) | 宣环审[2021]12号 |
宣环审【2021】12号中国(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锂钾大道及河流改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