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410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120号)和《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97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樊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
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建办、党政办全体职工为成员的樊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结合上级相关文件同时出台内《樊哙镇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也充分保障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栏等有效载体,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办理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及时处理各类群众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和各类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1条,年度新增17条。公开动态信息16条,乡镇决算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出台了樊委发〔2020〕30号文件《关于印发<樊哙镇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五)平台建设
樊哙镇政府主要通过一是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广播、纸媒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二是通过政府及场镇上的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张贴公开民众较为关心的事项。三是通过各村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
(六)监督保障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七)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20年,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收到行政诉讼方面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92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府具体从事信息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由于还有其他工作兼顾,因此无法集中精力做好公开工作。
2、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到。给村、组农村群众在查阅政府信息方面造成了一定困难。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贯彻落实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集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樊哙镇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贯彻落实,确保学懂弄通。
利用干部职工会深入学习《条例》,准确理解法规条文,按照《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达市府办函〔2020〕53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了信息公开的配套设施,严格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加强支持保障,确保信息质量
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要求专人及时、主动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主动围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三大攻坚战”等重要工作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在落实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大重点工作成果等方面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