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级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茶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载体建设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茶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宣汉县茶河镇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要求和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对外发布县政府作出的决策和出台的政策,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8余条,其中:乡镇文件信息5条;乡镇动态信息12条;其它信息1条。重点公开了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财政信息等具体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准确回复,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按照县政府信息办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我镇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新媒体矩阵,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检查,对信息进行动态监测,有效保障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政府信息。规范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监督,保障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贯彻落实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全员参与、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及时传达县级相关会议精神,根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对现有的公开制度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梳理,重新修订完善刘政府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问题。
3.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保证公开机制充分应有作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政务公开流程方式,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确保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8条,其中:乡镇文件信息5条;乡镇动态信息12条;其它信息1条。重点公开了机构信息、工作信息、财政信息等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我镇机构职能、主要领导及分工,下设机构设置、各项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进展、应急管理、农村工作、土地管理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0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