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厂溪镇
发布日期: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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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厂溪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0〕35号)精神,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实事求是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主动畅通群众民主沟通渠道,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厂溪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条,涉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多个领域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2020年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紧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市、县考核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新媒体矩阵,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检查,对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贯彻落实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一是加强贯彻落实,严格考核机制。利用干部职工会深入学习《条例》,准确理解法规条文,按照《达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达市府办函〔2020〕53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了信息公开的配套设施,严格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拓宽公开范围,确保信息质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主动围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三大攻坚战”等重要工作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在落实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大重点工作成果等方面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是强化支持保障,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要求专人及时、主动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我镇将政务公开纳入了日常培训内容,提升了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动态类的政务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发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具体工作推动中的经验、亮点总结不足,上报信息质量参差不齐。

2021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及时整理发布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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