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宣汉普发微玻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
(4)建设内容:新建规划总规模日处理污水1万m3(一期建设日处理2000m3,二期建设日处理8000m3)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污水收集主管道3km,场外尾水管网10km,配套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按照日处理污水1万m3的规模修建,出水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
(5)工程总投资:14319.0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汉普发微玻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文兴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8088364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滨江路西段13-2幢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90689245
E-mail:19542466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3)公众意见表链接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网络下载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表,填完可发送至前述的电子邮箱或寄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