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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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P305-3T井产能建设项目

宣汉县清溪镇二村一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清溪镇二村一组,属于普光井区,位于P305井场内P305-1井东北侧约30m,为P305站内的补充井,设计垂直井深5501.70m,斜深6414.16m,完钻目的为长兴组,P305-3T集输工程建设井口临时分酸分离器、400KW水套加热炉各一套,依托P305站内已有的乙二醇加注撬、缓蚀济加注撬、放空分液罐、污水缓冲罐等设备及站内已建自控、通信等配套设施,并利用站内已建计量分离器等流程。井口气经二次节流、加热、三次节流等流程后进入站外已建管线外输,设计规模为25×104m3/d,总投资130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1.加强钻前工程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做到“六必须”,严禁现场焚烧废弃物;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由生态环保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开挖土石方尽量回填,建筑废料处理要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禁止乱丢乱弃;减少扰动面积,加强开挖边坡挡护,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2.加强钻井期、完井期环境保护。

钻井废水应预处理达到回注标准后,由罐车运至毛开1井回注站回注,严禁外排;井场内四周设排水边沟,初期雨水经污水池收集后同钻井废水一同处理。完井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大湾403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管输至毛开1井回注站回注;生活废水收集于生态环保厕所,用作农肥,不外排。加强对污水池等污水收集暂存设施的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泄漏产生二次污染。废水转运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运输车辆、装卸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采取罐车密闭输送,严格执行“三联单”制度。

钻井过程中在排屑管处采取喷淋措施,放喷废气经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燃烧处置。

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合理布置噪声源,气体钻施工、压裂施工应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事故放空时及时告知附近居民,避免噪声扰民。

采用清洁化操作平台,并采取泥浆不落地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弃泥浆与废岩屑一起在现场通过无害化固化处理后,按照《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达市环办发〔2019〕49号)要求,就近交给依法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利用和处置相关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评批复、具有处理处置相应固体废物能力并配套建设有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单位处置,不在现场设置泥浆和岩屑的暂存设施;废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地方环卫部门处理。

3.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钻井期间对周围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

4.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台账,钻井废水、废弃泥浆、危险废物等的拉运必须要有拉运记录、接收记录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转运联单。针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能力培训和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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