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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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宣汉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局办公室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股、室、处、所、中心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上下配合,形成全局统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在局领导亲自督办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开通、完善,栏目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同时,为有效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质量,我局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培训和工作会议,努力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65万元

70.48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1667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年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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