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1-21
浏览次数:

​2019年以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进行,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9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

(2)重点公开内容。2019年,县司法局重点对全局机构信息、部门决策、计划总结、人事信息、财务信息、行政执法、工作动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主动公开。

2.主动公开主要形式

1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通过互联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全局明确每天进行政务信息更新,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

2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一是开设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宣汉司法”通过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运用“宣汉县司法局”移动客户端,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相关政务信息。

3公开栏(屏)。在局办公区域设有政务公开栏1个和LED显示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优秀的工作方式和经验。2019年,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数量、事项及结果等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处理制度和程序。全年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完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各一名其他各股、室、处、所、中心作为协办单位向办公室报送近期公开内容,建立并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即每一项公开内容必须报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

(五)信息公开监督及保障情况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信息发布人负直接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2019年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经费支出共计8000余元,主要用于更新政务公开工作专用计算机系统、互联网、LED显示屏维护及移动客户端业务费用等经费开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宣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深入,信息公开挖掘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单位信息公开分类,明确股室职责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察督导,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司法局

2020年1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