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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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普光气田酸气增压先导试验工程

宣汉县普光镇北斗村(P101集气站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宣汉县普光镇北斗村(P101集气站内),占地面积约128.25m2,总投资54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30万元。在P101集气站内增加1套压缩机撬块(含风冷机)、1套高效分离器撬块、1台30m3污水罐撬块(含外输泵)及仪表风、供配电、自控、通信等辅助系统建设。利用P101集气站内的P101-2H井低压天然气作为气源,增压规模为15~25×104m3/d,排气压力:8.0~9.5MPa。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电驱压缩机,压缩机检修放空废气依托P101集气站的放空火炬燃烧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运营期应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气废水经过高效分离器分离进入污水罐,用污水罐自带的外输泵将废水泵送至集气管网,气液混输至集气总站通过赵家坝产出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采气废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2016)后进入普光11井回注,不得随意排放。同时对污水罐场地基础进行防渗处理,降低废水渗漏风险,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

4.运营期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隔吸声导向板及噪声防护距离等措施降噪,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压缩机废润滑油及采气污泥密闭转运至普光气田天然气净化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存放,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申报转移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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