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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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川宣地1井”钻探、测录井作业项目 | 宣汉县普光镇铜坎村 |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五地质队 |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宣汉县普光镇铜坎村开展锂钾资源综合调查(不涉及锂钾资源开采),钻井方式为无油基泥浆钻井,进尺预计3900m,目的层为雷口坡组一段-嘉陵江组四五段,完钻层位为三叠系嘉陵江组四-五段。项目总投资3098.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钻前、钻探、物探测井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并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1.加强钻前工程期环境保护。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收集后运至普光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现场四周加强围挡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进出车辆作除尘处理,实时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施工布局,将产噪施工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同时井场周边设置排水沟;合理设置临时堆土场并加强四周挡护,顶部覆盖,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2.加强钻井工程期环境保护。加强对钻井废水收集处理,钻井废水在废水池经“沉砂→隔油→投加絮凝药剂”处理后上清液部分回用,剩余部分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废水池处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运至普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钻井过程中声环境影响分析,除合理布置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外,进一步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加强对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管理。废水基泥浆和水基钻井岩屑集中收集做好防雨防渗措施,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按相关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油为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技术规范收集暂存,送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3.废水转运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运输车辆、装卸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严禁跑冒滴漏,严禁任意倾倒、排放或向第三方转移废水。 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应急预案,钻井废水、废弃泥浆、危险废物等的拉运必须要有拉运记录、接收记录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转运联单,并做好拉运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控,切实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4.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井口区域、柴油罐区、发电机房区、泥浆储存等重点防渗区采用相应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5.加强对柴油贮存的日常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环境风险产生环节,完善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减缓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