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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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聚义建材商混搅拌站项目

宣汉县东乡镇周桥村二小组弃土场内

宣汉县聚义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周桥村二小组弃土场内,拟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混凝土12万m3。项目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06.1万元。主要建设搅拌站、罐仓、配料仓、砂石料仓、碎石料仓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应保持清洁出厂,采用篷布遮盖,严禁超载、超速;厂区内地面应硬化处理,喷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厂区内骨料堆场应进行全密闭,且在砂石料仓设置1套自动洒水装置,在装卸原材料时,启动洒水装置降尘,传送带应密闭设置;水泥、粉煤灰筒仓仓顶应自带布袋除尘装置,且能做到粉尘达标排放;搅拌站应密闭设置,搅拌筒内采用加水雾均匀压制粉尘,搅拌机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食堂油烟经1台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1个,容积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1个,容积8m3)处理后用于耕地施肥;初期雨水、厂内散排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50m3的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三级沉淀池(每个池子容积均为20m3)收集后循环使用。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设备噪声应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限制场内运输设备交通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操作工人应佩带耳塞或耳罩,加强个人防护。

4.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废混凝土、沉淀池泥沙经砂石分离,板框压滤机脱水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验室废试块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筒仓除尘器过滤的粉尘通过震动回落到料仓中回用生产;搅拌站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垃圾经加盖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10m2),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2

新建年产1万支吉他生产线项目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达州市恒悦乐器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拟租用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7号楼5层2000m2厂房新建1条吉他生产线,年产吉他1万支,项目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由木工区、喷漆区组成(包括原料堆存、下料、钻孔、铣型、琴桶成型、接柄、打磨、底漆、打磨、面漆、烘干、磨指板、抛光、组装区等),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下料、铣型、钻孔等产生粗颗粒物工位分别设置一个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共计3个),粉尘经治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在生产厂房北侧下料区设中央除尘系统一套,手工打磨、二次打磨、三次打磨、抛光等工位设吸气罩(吸气罩编号:1~10#),吸气罩连接中央除尘系统,粉尘经处理后引至密闭沉降室,处理后15m排气筒(p1)排放;喷漆房(含烘干区)设置抽排风装置,有机废气通过水帘循环装置处理后,抽风系统(吸气罩编号:13#)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琴桶成型工位设置吸气罩(吸气罩编号11#)、接柄工位设置吸气罩(吸气罩编号12#)连接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p2)排放。

2.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运营期喷漆房喷漆废水经8m3循环水池收集,定期投加絮凝剂处理后,部分外排至标准化厂房污水预处理池,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部分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化厂房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减振装置和柔性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操作工人应佩带耳塞或耳罩,加强个人防护。

4.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配件、水性漆桶、移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运送到园区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5m2;项目产生的废胶桶、含漆渣粉尘、废润滑油、漆渣、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由建设单位定期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中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密闭粉尘沉降室内(10m2),定期作为危废处置。

3

宣汉县华景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宣汉县华景镇五福村2组白湾

宣汉县开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目拟在宣汉县华景镇五福村2组白湾进行定点屠宰场的建设,计划年宰杀生猪10000头,占地面积12200.61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9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生猪屠宰生产线,包含待宰圈、屠宰车间、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等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消毒” 的处理工艺,在华景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的标准值后,用吸污车运送至宣汉县鹿走山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农田、果园施肥,不外排。在华景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华景镇污水处理厂。

2.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原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加强待宰、屠宰车间通风,减少屠宰废弃物堆放时间,及时清运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有效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楼、学校、医疗机构等环境敏感设施,将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告诉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

3.项目厂界四周设置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污染。

4.屠宰过程中产生的猪血、部分内脏、猪毛、猪甲外售处理;项目产生的猪粪及肠胃内容物经桶装发酵处理后用作肥料;定期清掏化粪池污泥,用作农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就近的乡村垃圾处理池,由当地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   

4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第五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柳池工业园区内

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工业园区内(柳池—方斗功能区一区),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1800亩(报告表图中标识为:D1地块、D2地块、D3地块),新建次干道4500米(报告表图中标识为A线道路、B线道路、C线道路、D线道路),建设雨污管网10000米,绿化15万平方米,安装路灯350盏。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封闭施工,适时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停止开挖工程;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胎及车身进行冲洗,采用密闭方式装运,严禁抛撒物料、渣土;合理布局料场及临时堆土场,并采取遮盖等降尘措施,防治产生扬尘造成二次污染,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时-6:00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做到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施工场地周边民居既有设施收集处理。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开挖土石方应尽量用于回填,剩余弃土废料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在雨季开挖施工;项目完工后对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并加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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