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宣汉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为宣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牌子挂中共宣汉县委宣传部。本单位为一级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计划和活动方案;抓好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全县各级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城市、文明校园、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好市民、美德少年等创建评选活动;加强对全县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领导、指导和管理,行使志愿者服务的牵头抓总职能;负责县文明委成员单位的工作沟通、联系和协调;抓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宣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编制4名,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编制0名,在职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事业单位0个,编制0名,在职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部门财政收入110.5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财政支出110.5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1.2018年本部门的预决算编制均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了编制,按时完成经、编制工作,决算报表和说明均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绩效目标也按照有关文件如实进行了填报。3.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志愿服务等专项预算也提前进行了规划和筹划。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情况。
本部门按照省级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专款专用原则,用在文明城市的创建、公益广告的宣传等专项项目上。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情况等。
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职员各司其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按照预算内开支,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
(2)机关厉行节约。
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控制压缩情况等。
2018年本部门的会议费比2017的会议费降低了63.33%;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相比没有增长。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项目报送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在财政部门批复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本部门的预算执行都达到了执行进度;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二)存在问题。本单位暂时不存在问题。
(三)改进建议。本单位暂时不存在有改进建议。